前言:安全生产许可证
延期换证程序
(一)自2007年11月25日起,省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广州市华乐路54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统一受理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提出延期申请的施工企业,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站(www.gdcic.net)一站式服务栏中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二)无需重新审核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申请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交验原件);
2.加盖公章的《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对申请企业近三年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核查,并在本申请表相应栏中提出初审意见);
3.企业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列出的十二项条件进行自查自改情况的报告;
4.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此表需加盖省监督总站安全监督科专用章);
5.本企业近三年所有已建、在建工程一览表;
6.近三年的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证明材料以及承建工程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
7.近三年的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证明材料;
8.企业组织的施工现场施工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证明材料(包括演练实施方案、过程记录、演练照片等),需包括坍塌、触电、高处坠落、中毒、消防等多发事故类型的救援演练;
9.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正本和所有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