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四条根据国发〔1991〕第12号文,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
(1)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2)空间科学和航空技术;
(3)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4)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5)材料科学和新技术材料;
(6)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7)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8)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9)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10)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11)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企业新闻 申报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的条件和办法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前言: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四条根据国发〔1991〕第12号文,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 (1)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2)空间科学和航空技术; (3)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4)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5)材料科学和新技术材料; (6)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7)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8)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9)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10)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11)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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