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文物拍卖许可证

经营范围
按品种分为以下三类:
(一)陶瓷、玉、石、金属器等;
(二)书画、古籍、邮品、手稿及文献资料等;
(三)竹、漆、木器、家具、纺织品等。
根据文物市场现状,为保护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受破坏,对经营第一类文物从严控制。现未从事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申领许可证,暂批准其经营第二、三类文物或第二类文物。
折叠编辑本段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将初审合格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对符合条件的拍卖企业,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

按品种分为以下三类:
(一)陶瓷、玉、石、金属器等;
(二)书画、古籍、邮品、手稿及文献资料等;
(三)竹、漆、木器、家具、纺织品等。
根据文物市场现状,为保护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受破坏,对经营第一类文物从严控制。现未从事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申领许可证,暂批准其经营第二、三类文物或第二类文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将初审合格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对符合条件的拍卖企业,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