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商品条形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形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
申请条形码流程: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2、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扩展资料:
条形码规则:
1、唯一性:同种规格同种产品对应同一个产品代码,同种产品不同规格应对应不同的产品代码。根据产品的不同性质,如:重量、包装、规格、气味、颜色、形状等等,赋予不同的商品代码。
2、**性:产品代码一经分配,就不再更改,并且是终身的。当此种产品不再生产时,其对应的产品代码只能搁置起来,不得重复起用再分配给其它的商品。
3、无含义:为了保证代码有足够的容量以适应产品频繁的更新换代的需要,**采用无含义的顺序码。